区人大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农建环工委  作者:赵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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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至29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杰带队,组成《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张丙港一同参加执法检查。自然资源商州分局、生态环境商州分局、区秦岭生态保护中心负责人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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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二龙山一级水源保护区、刘湾办事处十五里铺石料厂等20个点位,通过明查暗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条例》的贯彻落实、秦岭“五乱”治理及生态环境修复、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规划修编、区人民法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刑事案件审理、区人民检察院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监督及公益诉讼、中省市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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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下午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区政府办、法检两院,自然资源商州分局、生态环境商州分局、区秦岭生态保护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听取了区秦岭生态保护中心负责人赵生理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反馈了执法检查情况,对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任杰从贯彻落实《条例》重要意义、落实部门责任依法追责、加大力度彻底整改三个方面对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最后,区政府副区长张丙港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