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书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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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书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商区人发〔201715

区检察院: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46审议决定,任命:

李书民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段俊波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飞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伊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妍妍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薇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华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747

送:区委,市人大

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人武部政工科,区人大主任、各副主任、机关各委室 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