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大常委会班子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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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区人大常委会班子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人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3、集体研究部署区人大常委会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安排,明确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常委会履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5、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开展《代表聚焦 专题询问》活动,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规范监察、公正司法。

6、及时落实上级巡视、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夯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方案,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整改并上报结果。

7、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积极迎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8、按要求和时限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常委会办公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及时对区人大代表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14、严格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区纪委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经常、规范实施。

15、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新表现,持续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6、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7、严格落实区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实施规则》,促进从严治党管党成为常态。

18、定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警示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区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严格按照规定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推荐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积极培养后备干部,强化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学习,积极塑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2、规范选拔推荐干部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落实市区人大代表选拔推荐工作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23、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干部和任后监督程序。严格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干部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实施任免干部任后监督。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4、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检组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5、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查等,为纪检组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6、支持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要求。

27、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

28、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组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9、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一府一委两院”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任后监督等制度。

30、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责任的推进实施,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区纪委备案。

31、市委、市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