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温馨提示您,电信诈骗莫上当

发布时间:2011-05-30 来源:区法院办公室  作者:杨丹峰,李述峰
浏览字号: 打印

近期,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不断有市民和群众前来咨询求证,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通知领取传票等司法文书为由,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诈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慎重告诉广大市民和群众,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广大市民和群众对法律常识不太懂、不了解法院诉讼、执行等办案程序而进行电信诈骗,否则就不会上当受骗。法院办理诉讼、执行案件都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般要经过立案、交费、开庭审理、送达判决书(调解书或支付令等),审理终结后进入执行程序。无论是传票或司法文书,法院都要派工作人员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当事人拒收后要进行留置送达,而留置送达必须要有当地社区或村组干部在场见证送达过程;送达困难的要采用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但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都要有一定的委托和查收方法;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军人;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要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如果法院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让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传票或司法文书,法院要在电话通知中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并告知办案法院的名称、办案庭室、承办法官姓名等信息,这些才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办案程序。且莫盲目地回拨电话或向其指定的银行帐号汇款,以免上当受骗,否则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