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字号: 打印


梁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试行闲置土地集中流转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强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商州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商州区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解决农村土地闲置撂荒问题,今年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联合印发了《商州区撂荒地治理工作方案》(商州农发〔2023〕59号),推动全区农村土地闲置撂荒的整改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整治撂荒土地1850亩,完成治理任务的97.9%,成果显著。依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土地流转工作中抓好以下几点: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二是坚持农村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严禁从事非农建设,严禁破坏耕作层,有效防止破坏耕地等侵害农民长远利益的行为发生。三是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收益。监督土地流转双方根据土地质量、产出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流转价格,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害。四是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有关农村土地撂荒的相关规定,逐步落实惩处机制,遏制农村土地撂荒现象。

二、健全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强化土地流转管理

一是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区上将进一步完善《商州区农村土地流转办法》,明确土地流转的流程、步骤。规范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二是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区农业弄个村据将印制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下发到镇、村农业综合服务站,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和签订程序。三是健全服务管理机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下一步将逐步在我区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为土地流转提供相关的法律宣传、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合同签订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服务。四是完善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实行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对土地流转档案进行整理保存。五是在土地确权颁证登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提高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服务水平。六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导评估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的统计、监测和分析,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民提供土地流转价格信息。保护土地流转各方利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三、严格审核流转土地使用情况,确保农业产业良性发展

一是做好科学引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农业、气候、环境保护等方面专家对我区有意向进行流转的土地进行分析鉴定,给出适宜发展的产业方向。二是严格审核流转土地的项目规划。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将联合做好已流转土地的项目审核,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污染等问题,做到土地资源的良好利用、有序发展。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节或仲裁。调节仲裁无果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一裁两审制度的建立,合力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秩序和环境。

四、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挥作用,合理开发利用农村土地。

一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居间服务和“统”的优势,将村民承包耕地集中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发包或以土地承包经营入股企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将农村土地化零为整、集体托管、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