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一段岁月铭刻一份责任

发布时间:2016-12-07 来源:区人大法工委  作者:李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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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一段岁月铭刻一份责任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五年来工作回顾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分工,法工委负责联系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交警、信访、安监、工商、质监、城管、法制等11个部门(2016年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将工商、质监部门合并后划归教工委联系)。2012年换届以来,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法工委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的参谋助手作用,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一、坚持维护司法公正,高度关注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为常委会实施依法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2012年8月,组织对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检查。先后深入区法院的6个基层人民法庭,采取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各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及物质装备、人员构成和队伍建设、案件质量管理、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了《关于对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专题检查调研和列入常委会议听取审议法院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妥善解决法官的职级待遇、加强基层法庭队伍建设等建议,得到了区委及组织部门和区法院的高度重视,促进一些突出问题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二是2012年11月,对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了视察活动。为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过程中到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听取了区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查阅了部分案卷。在11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专项工作满意度表决。区检察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对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使代表视察活动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取得了实效。2013年7月,配合市人大对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组织召开了汇报会和各界人士座谈会。2014年5月,向有关部门转发了区检察院《关于中小学食堂饮食安全预防调查报告》。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细致研究,切实健全监管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区中小学食堂饮食安全。
三是2013年11月和12月,认真组织实施了对公安商州分局工作的评议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安排意见》,组织召开了评议全区公安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了民意测评和问卷调查。深入区直有关部门、镇办、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民意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多方了解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评议公安工作调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在公安分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参加的通报会,对前期调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和对接。及时对调查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起草了《关于对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开展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提出了8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在12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上,听取了公安商州分局局长所作的《关于2012年以来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法工委《关于评议公安工作调查情况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会后向区政府和公安分局印发了评议意见交办书,督促公安机关进行了整改落实,促进了公安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四是2014年10和11月,开展了对区法院工作的评议活动。围绕“精心细致、客观准确”的要求,对区法院的工作组织开展了评议活动。评议工作组采取深入区直部门、深入镇办村组、深入法院系统的“三深入”办法,先后到大荆等11个镇办和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共召开各类座谈会17场次,发放民意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各242份,将调查汇总形成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法院进行了反馈。认真起草了《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着重指出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今后工作提出了7个方面的建议。在11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法院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区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进行了集中评议、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会后经过认真整理研究印发了评议意见交办书,提出了6项评议意见予以交办。区法院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抓好办理工作,将整改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书面报告,经过主任会议审议,对区法院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评议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是2015年10月至12月,认真开展了对区检察院的工作评议活动。认真制定了对区检察院开展工作评议的安排意见,成立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划分了评议准备、评议调查、集中评议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提出了“听民意、察实情,评得准、能见效”的总体要求。召开了评议区检察院工作动员大会,听取了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关于2014年元月以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及各位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汇报,进行了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深入城关等12个镇办和法院、公安等5个部门,共召开座谈会17场次,发放民意测评表230份、征求意见表197份。对民意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类为65条,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检察院作了反馈。根据评议调查情况,形成了《关于对区检察院开展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在2016年元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和区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集中评议、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根据大会评议情况,经过认真整理和研究,提出了5项评议意见,向区检察院印发了评议意见交办书。区检察院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办理落实,评议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开展。
六是2016年11月,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视察。深入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相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执行工作情况的书面介绍,与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座谈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将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向区法院进行了反馈。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区法院院长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观看了执行工作专题片,视察组成员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和人大代表视察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行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议,对执行工作满意度表决结果为“满意”。区法院目前正在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二、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是2012年6月,开展了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活动。深入有关部门和多家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了《关于对我区安监工作的调研与思考》的调研文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6条整改意见和要求。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各级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是从2012年7月至11月,组织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了评议。制定了评议工作安排意见,组建了评议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了评议工作动员培训大会,印制了问卷调查表、民意测评表、征求意见表和调查记实表,深入食品加工企业和经营单位、电梯及压力锅炉使用单位等14家企事业单位,对质监分局的监管和服务对象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起草了关于评议质监分局工作调查情况的报告。在11月召开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有关工作报告,对质监分局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质监分局对常委会审议交办事项进行了认真办理落实,促进全区质监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并走在了全市前列。
三是2014年7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法工委委员对商州交警大队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检查调研。向机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分别印发了80份问卷调查表和征求意见表,深入繁华地段、十字路口对交通秩序进行了暗访,前往江滨大道、北新街等城市主干道,对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设置、机动车辆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听取了交警大队关于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城关小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介绍。在9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商州交警大队关于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法工委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情况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交警大队全体班子成员到会听取意见并进行了答复。会后对常委会议审议情况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向交警大队印发了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书,提出了6条审议意见交办事项。区人大常委会还以送阅件的形式,向市、区两级领导机关报送了《关于对商州交警大队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交警大队认真研究制定了城区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积极落实代表建议和常委会提出的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加强教育疏导,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得到了好转。
四是2015年5月,组织代表对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为了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视察组先后深入23个镇办、部门和单位,通过听汇报、提问题、查资料、看实物和模拟演练、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监测预警能力、应急队伍建设、物质储备保障和示范点创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组织召开了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执法情况的汇报,视察组成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在6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会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以审议意见交办书向区政府交办了5项审议意见。区政府接到交办函后,及时研究制定办理方案,于7月17日召开了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大会,及时对区应急委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力地推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三、坚持推动全民普法,持续关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六五”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2012年10月,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为了认真贯彻中、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推动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部分镇办、区直部门、学校、村(社区),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组织召开了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将此项工作列入区人大常委会议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的工作报告和区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六五”普法工作视察调研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深入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及司法局坚持抓点示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学用结合,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2014年5月,我区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荣获此项殊荣的先进(县)区。
二是2014年12月,组织代表对“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开展了视察检查活动。视察中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办法,在部分镇办、部门、学校、社区广泛征求了意见,组织召开了宣传、教体等12个部门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了全区“六五”普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和对策。在2014年12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会后印发了审议意见交办书,促进了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落实,为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开展、加快依法治区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同年12月9日,将2011年12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决议》在人大网站重新予以发布,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学习了解、抓好落实,推动了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2016年6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视察活动。采取听工作汇报、手机定位抽查、走访矫正对象、查阅档案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了司法、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和部分镇办的工作汇报,形成了对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社区矫正“12345”工作思路。在8月份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的工作报告和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情况的报告,会后向区政府及司法局印发了审议意见交办书。区政府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社会帮扶、加强社区矫正能力建设”等交办事项认真研究办理,于11月底前将办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书面报告,经向主任会议汇报,一致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通过代表视察和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初步解决了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四、坚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促进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2013年5月和11月,先后两次组织代表对市容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对市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2013年5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市容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市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组织代表视察情况的报告。由于会议对市容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按照常委会有关制度规定,要求区政府及市容管理部门限期向区人大常委会重新报告工作。会后以区人大办公室文件向区政府及市容管理局印发了审议意见交办书,提出了5项交办内容。同年11月份,常委会再次组织对市容管理工作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在12月份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市容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意见交办后的半年时间里,区政府及市容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一些长效管理机制,各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市容管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会的2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部投了满意票。
二是2014年6月,及时提请常委会作出了有关决议。在2014年3 月份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本次大会的唯一议案,由此列入了人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同时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清洁工程的决策部署得到落实,法工委将代表提出的议案与区上出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整合,提请6月份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决议》,从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实施措施、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代表议案办理和城乡清洁工程的有效实施。
三是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3次视察检查活动。2014年11月、2015年11月和2016年11月,3次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部分镇办的重点区域和工程建设现场进行了视察检查,为深入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做了大量的工作。3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始终围绕有人抓、落得实,能持久、不反弹”的工作目标,先后3次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议(第二十次、二十九次、三十八次)议题,分别听取审议了区政府的工作报告和人大代表视察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和审议意见交办落实,提出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10余条办理意见,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印发了议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在人大常委会及代表持续有力的监督下,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有效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在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表决结果为“满意”, 对这一议案的办理就此终结。
五、坚持强化依法行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促进政府系统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6月29日,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商州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16条规定。近年来,区政府及法制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向常委会报送了规范性文件纸质和电子文档,经审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016年7月,法工委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汇报,对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梳理,向市人大有关会议进行了汇报和交流。
二是2013年4月,组织举办了较大规模的全区依法行政讲座。专门邀请省委党校杜宏宠教授来商作依法行政辅导报告,包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副科级以上领导以及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共计210余人参加了讲座。通过邀请专家集中进行辅导,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2013年9月,组织代表对依法行政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检查调研活动。为了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区人社、民政、水务、药监、卫生、国土等6个重点部门,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检查调研。印发了100份征求意见表,组织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汇报。在10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法工委组织代表检查调研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吸纳代表的建议,对常委会议审议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和办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活动取得了实效。
四是认真组织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考试。2012年以来,先后14次组织对“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任命的107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政府50人次、法院46人次、检察院11人次)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顺利任命干部创造了条件,增强了“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六、坚持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确保省、市人大部署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开展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工作要求,组织计生专业调查、单位调查、社会公众调查三个层面开展了评估工作,按时完成了我区三大类共640份调查问卷任务,及时向市人大报送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评议调查活动。2013年5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区检察院、部分中小学和社区,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向省人大报送了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2014年和2015年,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对市政府工商、公安、信访、交通、安监等工作的评议活动,制定了各项活动具体安排,分别组织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和各界人士测评会。2016年,召集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会议,就省人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进行了安排,起草了专题汇报材料,在全省人大培训班上作了汇报。配合市人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和《商洛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在市人大召开的全市立法工作等有关会议上,分别对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和商洛市物业管理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配合市人大对禁放烟花爆竹的代表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会同市人大有关工委进行了明查暗访。向市人代会和区委全委扩大会提出了对商洛市老体育场进行改造的建议,所提建议方案得到采纳,目前该工程已开工建设两个多月。
七、积极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
2012年撰写的《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议审议质量的思考》,在《商洛人大》和省人大《民声报》发表后,《人民代表报》进行了转载,并被《中国人大年鉴(2012)》收录。宣传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履职,以人民的名义》,于2012年10月被省人大办公厅评为第二十二届陕西人大新闻奖(人大报刊类)一等奖。2014年,积极参与人大成立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组织征集了人大理论研讨文章,对筛选出的14篇优秀研讨文章反复进行修改,在9月中旬举行的商州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将结集成册的优秀理论研讨文章发至100多位参会者。参与人大专题宣传片的筹备拍摄工作,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了专题片第三集《依法履职促发展》脚本。专题片采用大量的数字和事例,真实反映了在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方面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记录了商州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奋斗的足迹。在系列纪念活动中,撰写了《在岁月的这端向未来凝望——商州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活动综述》,集中展示了人大工作风采。
八、积极参与其它有关工作并认真完成了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规范信访,认真受理、及时督办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起草了《商州区人大信访事项办理规程》,对信访接待处理事项进行了规范。积极参与群众信访接待、陪同领导接访、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和矛盾化解工作,多次到公检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和部分镇办了解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特别是对市人大交办的部分信访案件,多次深入有关镇办和部门进行了督办和回访。组织区直有关部门、镇办和人大代表参加了市人大召开的涉法信访座谈会,参加了2014年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二是2012年以来,参与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和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联合视察,参加了畜牧产业发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城镇建设、陕南移民搬迁、精准扶贫、环境保护、文化工作、林业工作、供销社工作、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农合工作、红十字会工作、文工团工作、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市场监管工作等方面的视察调研活动,参加了对区教体局、人社局、科技局工作的评议活动。参加了区法院部分重大案件的现场执行活动和执行案件听证会,参加区法院、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案例剖析、析案明理大会,对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出了建议。
三是按照区委和人大机关安排,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时完成了学习研讨、自查整改等任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多次深入村上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了包抓贫困户和干部驻村阶段性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了对25名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工作。
四是参加了省、市人大和区委安排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参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镇办人大主席培训会,开展了人大代表“三学三做三带头”活动。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上承担的安全保卫、信访维稳、交通保障等工作任务,在区人代会上共提出近10条代表建议。
五是5年来共起草各类视察报告、调研文章、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材料200余篇,在人大常委会议、视察调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中提出建议近3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