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建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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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审议决定:

任命:

颜建军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