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杨朝英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9-03 来源: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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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杨朝英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商区人发[2012]18号
各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联络组:
经商洛市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2年8月30日审议决定:
接受杨朝英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备案。
特此通知
商洛市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送:区委,市人大,市检察院
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人武部政工科,区人大主任、各副主任、各委员、各委(室) 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