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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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元月8日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元月9 日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锋同志代表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把握新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依法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商州争先进位、追赶超越的关键期,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决胜期,也是充满希望的机遇期。区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区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健全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奋力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生态、人文、法治、小康”商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在中共商州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区人民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务实创新,埋头苦干,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