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农房发〔2019〕112号
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1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南考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全区移民搬迁安置点物业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移民搬迁社区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移民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商州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就全区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管理模式、新型社区规范化管理、提升新型社区服务水平等事项,区委办、政府办于2016年3月14日印发了《商州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州办字〔2016〕30号)文件,根据安置规模健全完善新型社区、融合型社区、挂靠型安置点等三种移民安置点管理模式,在搬迁群众入住前由所在镇(办)成立过渡性物业管理人员,负责该集中安置小区的前期服务工作,待搬迁群众全部入住后,由业主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群众参与、保本经营、合理收费、互惠共赢”的方式,公开招标聘请物业公司,实现市场化运作;对于500户以下的中小型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有条件的可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或由所在地镇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纳入村“两委会”管理,配备必要的水电、安保、保洁等兼职管理人员,保障搬迁群众其余生活服务。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贯彻中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移民搬迁社区自治建设进度、着力提高集中安置项目实际入住,聚力提升帮扶实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全面实现。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移民搬迁社区自治建设、小区产业配套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衔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加快移民新区社区自治建设,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社区自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合理划分移民搬迁社区自治单元,完善搬迁安置社区治理体系,衔接好安置地与迁出地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搬迁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问题,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以移民搬迁宜居宜业“双示范”社区建设为契机,加快补齐集中安置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及时跟进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三是健全移民新区物业管理机制。建立移民新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移民新区物业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商州区移民搬迁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步伐,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完善物业管理等内设机构,保障运行经费,充分发挥移民新区物业管理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物业管理条例》和《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指导镇办政府规范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大前期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村(社)组织、搬迁群众、物业服务机构举行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公开物业管理思路和经费使用情况,及时组织有条件移民新区依规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管理自治,逐步实现市场化。四是强化产业就业帮扶,精准制订发展产业、生态补偿、创业就业、教育扶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产收益等帮扶举措,积极开发各类就业岗位,集中开展技能培训,充分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社区工厂”,统筹推进产业就业帮扶,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1355
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
送:区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区政府办、区委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