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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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科发〔2019127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5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主管职教的副局长和主办职业教育业务的职教股落实此项工作,答复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商州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体局、区文广局、区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商州区治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由教体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办公。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商州区治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办公室制定了《商州区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办、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认真做好整顿工作。区教体局结合商州实际和外地经验制定了《商州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及审批程序,下发了《关于搞好校外培训机构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城区各小学按照学区区域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详细的排查摸底和造册登记工作。区教体局还通过网络媒体,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商州区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和造册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在排查过程中,共发停办整改通知书189份,政策宣传通知、通告189份,使全区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家喻户晓,使广大市民广泛了解相关政策。在中小学校排查中没有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中小学校没有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情况,也未发现中小学校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

三、通力合作,分类治理。根据摸底情况,按照培训机构办学类型将各类培训机构划归各隶属部门进行治理,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注册登记的培训机构及带有托管托教性质、文化课辅导性质的中小学生校外文化培训机构,由区教体局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别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治理。对人社部门审批举办的成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招考进行培训的机构由人社部门治理。治理分三种类型进行:由各部门按标准深入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1)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批;(2)对基本达到要求的培训机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进行审批;(3)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整改达标的,坚决关闭。对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各部门加强管理,确保规范培训、安全开展培训。对第三种类型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联合取缔,坚决关闭。目前我区对189所校外培训机构经过整改,已审批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155,停办34所。同时将已审批合格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网络进行了公示,要求各学校利用会议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及家长可以到合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坚决不去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对经审批的校外机构,各部门加强管理,确保规范培训,安全开展培训。同时,对已停办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加强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四、中小学课后托管机构,难管理,量大面宽,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机构均是和中小学生文化课补课与生活托管一起进行的,他所开展的业务是将中小学生接进他们租用或自备的民房内,先给学生吃饭,再给学生补课,然后再送入公立学校,他们从事的是涉及公安、消防、卫计、市容、住建、发改、物价等多部门的活动,故教体局一家较难规范他们。但我们今后会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作为教育学生的常态的工作进行管理,制定《商州区校外文化培训机构常规管理办法》,开展年检,要求他们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外文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联系电话:2313372

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