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农房发〔2019〕115号
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苏延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旧宅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3月20日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印发了《商州区2019年农村土坯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商州农房发〔2019〕4号)、2019年4月25日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商州区农村土坯房改造有关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商州脱组办发〔2019〕57号)对农村危房及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和进一步明确,土坯房改造坚持“三卡五不摸”原则:“三卡”指本村只有一处住房、住房为土坯房、实际正常居住;“五不摸”指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农村土坯房不摸,已实施危房改造不摸、旧房改造入住安全不摸,移民搬迁和非农户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坯房不摸。2019年执行商州区2018年危改分类分级补助标准,C级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投入高于1万元、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1万元;投入高于1.5万元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非贫困户修缮加固参照贫困户修缮标准,补助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85%兑付。D级拆旧建新: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住房1人1户建筑面积25平方米,补助1.5万元,2人1户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补助3.6万元,3人以上(含3人)1户建筑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米,每户最高补助4.8万元。非贫困户建筑面积参照贫困户标准,补助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85%兑付。为了加快土坯房改造进度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商州区农村危房及土坯房改造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商州办字〔2019〕81号)文件,并对危房改造及土坯房改造对象建立了责任包抓台账,明确农村危房及土坯房改造镇(办)、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和包户责任人的责任,以保障按期完成改造工作任务。
2019年4月10日区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商州区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商州办字〔2019〕53号)及《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户按期装修入住并腾退旧宅基地予以奖励激励的通知》(商州办字〔2019〕82号)文件,按照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依规、有偿腾退、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原则,以移民搬迁和农村旧宅基地腾退为重点(腾退范围包括:一是全区“十二五”以来(2011年-2020年),所有享受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政策的搬迁群众的旧宅基地;二是第一款以外的农村居民已经新建房屋的原有宅基地;三是户口已迁出、常年在外务工和在外职工自愿腾退交还不再居住使用的宅基地;四是废弃厂房、废旧学校、村组废弃的办公场所等其它闲置农村建设用地。),由各镇办组织村组开展旧宅拆除复垦工作。7月30日前完成旧宅拆除复垦任务。对腾退的农村旧宅基地和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按照每亩5万元的标准包干,其中:腾退奖补4.8万元/亩(含拆除复垦费),镇(办)工作经费0.1万元/亩,村委会管理费0.06万元/亩,土壤培肥费0.04万元/亩(详细腾退奖补按照各镇办制定的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1355
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