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州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5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字号: 打印

代玉成代表:

感谢你对商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提出的《关于取消城区车让人的违规处罚的建议》收悉。收到您的建议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商州大队大队长张鸿带领大队副政委林军峰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到市区进行踏勘调研和探讨,现就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车让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之规定。自2019年7月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以来,广大驾驶人驾车行驶过程中文明礼让习惯逐步养成,受到了市民的广泛赞誉。为进一步固化“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成果,商州交警大队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分别在市区江滨大道等8个主要路口安装了电子抓拍设备, 将王塬大桥处的“车让人”电子拍抓设备进行了移除,在市区文卫路口、移动路口等多个路口设置安装了人行横道灯,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文明行车、遵法守规”、 “车让人、人守规”的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车窗抛物、违法停车、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乱穿公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处罚,以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三是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劝导。我们组织驾校学员和文明交通志愿者常年在市区主要十字路口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劝导,对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出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采取现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书写交通安全保证书等方式帮助其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并告诫其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加大对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设力度,逐步达到全覆盖。同时,以巩固提升“四城联创”成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再次对你表示感谢!你的建议将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基础,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我们的联系电话是:0914—2324946。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