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决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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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
12月8日和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了一次视察检查活动。根据视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11年12月19日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决议》予以发布,以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决议精神,推动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14年12月9日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决议
(2011年12月19日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区、服务商州突破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法治商州的任务更加紧迫。为适应“十二五”时期商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着力推进法治商州建设,全面加快依法治区进程,决定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区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我省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推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不断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坚持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课程,使广大公务员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要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把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尤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日常管护,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应当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要在城乡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工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化解纠纷,依法维护权益。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推进法治商州建设。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善于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等有效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认真总结推广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提高依法治区整体工作水平。继续推进依法治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
四、创新形式,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喜闻乐见。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要切实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办好普法网站,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和“法制大讲堂” 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完善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全区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改进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依法治区机构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各级各类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宣传实效,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本决议的贯彻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镇人大主席团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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