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03-29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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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 案)

(2011年2月28日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 2月 日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牛康季同志代表商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服务大局保增长,依法履职保民生,推进法治保稳定,在审议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区顺利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主题和发展循环经济主线,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号召,站在“十二五”发展的新起点上,全区人民要以加快率先突破发展和圆满实现“十二五”规划为奋斗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服务、促进和保障我区率先突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