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今天上午的会议上,我们分两组对会议提交的各项制度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态度端正,充分准备,踊跃发言,共提出了120多条修改意见,其中重要修改意见16条。请负责起草的同志下来后根据委员们的意见认真修改。现在我们进行表决。”
……
破局,从制度建设入手
来人大履职之初,区人大党组书记、主任王锋对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对区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了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一结束,王锋立即召开党组会、主任会,研究落实区人代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就制度建设作了重点部署。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不能一做了之。办公室要立即对报告所提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到委室、到人头,定责任,定时间。”党组会上,王锋侃侃而谈,“无规矩不成方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有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保障。我们应该立即着手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应该抓紧修订。”
“现有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制度存在很多问题,早就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了”。
“现行制度有的已经实行了十多年,还是暂行,很不合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人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都对县乡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制度建设也应与时俱进”。
王锋的提议得到了班子成员的一致赞同。把制度建设作为新一届人大工作的破局之策,成为班子成员的共识。
立规,突出问题导向
说了算,定了干。春节一收假,区人大就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度建设上来。
“各委室近期要结合学习整顿,集中做好制度修订工作,十天内必须拿出初稿!”常委会领导的要求掷地有声。
区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制度十六项,加上机关党建、学习、纪律、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但这些制度多数是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对一部分制度进行了修改,但部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制度之间衔接不紧密,个别方面还存在制度空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和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对此,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明确提出,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围绕解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行使不充分、干部任后监督力度不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不经常、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吸纳各地先进典型经验,对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自身建设、内部管理等原有各方面制度逐项进行修订,充实完善,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常委会领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依据责任分工,将制度修订任务落实到委室、到人头,限定时间,严格按照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委室分工协作、广泛征求意见、分管领导把关、主任会讨论初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方式有序推进。
修订,彰显工匠精神
加强学习提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大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为确保制度修订的高质量,各委室对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大制度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国人大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资料,逐字逐句重新学习讨论、进一步理解消化,熟悉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制度逐条审视,找出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广泛查阅资料。负责执笔修改的同志对每一项制度,都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搜集同类制度规定以及相关资料,认真学习借鉴上级人大以及外地同级人大的做法和经验,在修改中吸纳其精华成分。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制定的制度,常委会领导还亲自动手,查找资料,和委室同志一起坐下来研究制度的框架思路,精心指导。
反复讨论修改。各委室修订的制度初稿形成之后,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委室全体工作人员逐字逐句讨论修改。对修改的内容,一字一句都要反复斟酌,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务实管用、有操作性,是否和其他制度内容相冲突。多数制度初稿在委室内部讨论不下于两次,有的还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后监督办法》是一个新制度,办公室拿出初稿后,主任王锋亲自审阅,在提交主任会讨论之前先后两次召集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讨论修改。 2月和3月,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6次主任会议,对常委会和机关日常管理方面拟修改、制定的33 项制度进行了反复讨论。讨论中,大家发扬“鸡蛋里面挑骨头”的精神,认真发表修改意见,字斟句酌,精雕细磨。有的制度初稿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就推倒从来,直到多数人赞同,形成共识。
坚持党的领导。王锋多次强调“人大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向区委汇报,取得区委的支持。这是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常委会主要领导就制度建设的设想多次与区委主要领导沟通,取得区委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张盈安明确指示:一定要把干部任后监督制度制定好。对《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后监督办法》等重要创新性制度,在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常委会党组还及时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然后再提交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制度建设的程序上,修定后的许多制度在内容上也更多地体现了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领导之下的原则要求。
亮点:新、实、细
区人大常委会这次全面讨论修订的制度共33 项总计6万余字,其中有重大修改的制度6项180多处,新创设制度8项112 条。这些制度,涵盖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代表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方方面面,有继承、有创新、有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制度体系,为规范区人大工作行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树立了标杆。
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建设的新要求、中央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各级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同级人大报告的要求,以及对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的最新修改精神,都在这次新修订的制度体系中得到体现。
增强了制度的实效性。整个制度修订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务实”、“管用”的原则,高度重视制度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过去制度中一些泛泛的原则性条款和在实践中难以落实的规定重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制度执行的刚性要求,特别是新创设的一些制度规定,弥补了以往工作中的短板,增强了制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制度要求更加细致、全面、严格。机关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全面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了主体责任,强化了责任担当。建立了周四学习日制度,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对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方面,提高了考试合格标准和试题难度,扩大了考试范围。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方面,出台了市区两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提出了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助力脱贫攻坚、为民服务办实事以及向选民述职的具体规定,为代表依法科学履职、积极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万丈高楼平地起”。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只是完成了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严格落实制度,按制度办事,才是有效发挥人大职能、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关键所在。在制度的落实上,商州区人大常委会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