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书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浏览字号:小中大
打印
关于李书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商区人发〔2017〕15号
区检察院: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李书民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 杨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段俊波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飞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 伊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妍妍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 薇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 华同志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市人大 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人武部政工科,区人大主任、各副主任、机关各委室 档(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