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推动镇办人大发挥职能、代表发挥作用,近日,区人大建立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包抓镇办人大的“两联系一包抓”工作制度。
常委会领导和分管各委室包抓镇办人大,主要任务是监督、指导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镇办贯彻执行;征求镇办人大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指导镇办人大开展视察调研,做好选举及代表工作,依法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指导镇办人大和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研究镇办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镇人大工作经验。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主要任务是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听取代表对 “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并限期答复代表;向代表通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代表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听取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了解代表执行职务及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主要任务是向选民宣传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全区、镇办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选民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人大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开展“我是代表我带头,我为人民做贡献”主题活动,与选民谈心、交流思想,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
为确保制度落实,区人大把每季度首月第一周星期四定为走访联系日,集中开展活动并做好纪实。联系一般采取走访、座谈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网络和来访等形式进行,要求各镇办人大和代表小组应将代表走访联系群众和选民工作列入日常活动内容,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及时掌握代表联系群众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