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积极推动我区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脱贫攻坚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淑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宝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闵克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杨建青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剑宏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
麻生军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吕亚涛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李刚文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苏增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赵卫国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主任
李书勤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卫高智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李昌盛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麻生军担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大机关各委室抽调。
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对全区脱贫攻坚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分解细化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全面有效监督,对区政府及时反馈监督工作情况并促进整改,向区委、市人大报告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重点内容
区、镇人大按照脱贫攻坚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每年确定不同的监督重点,分层次、多角度地实施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是中、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情况、落实到位情况和责任倒查追究情况,是否存在政策执行走样现象。
(二)精准识别、退出情况。进村入户了解贫困识别对象、退出对象是否精准,程序是否公开规范,群众是否知晓认可,登记信息是否详实,资料和平台信息是否一致,贫困识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假脱贫和数字脱贫现象,涉及九种情形的贫困户是否备案。
(三)扶贫措施落实情况。核实致贫原因是否找准,是否做到对症下药、因户施策,是否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内容、项目、投入和帮扶责任人清单,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精准帮扶情况。有没有制定脱贫发展规划,是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如何,干部驻村情况和结对包扶情况,信息采集和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资金拨付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八个一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结合进村入户了解的情况,重点督查“八个一批”扶持政策牵头单位机构成立运作情况、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情况、工作推动开展情况,以及档案资料完善情况。
三、方式方法
监督总体要求是每年二季度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工作,三季度收集汇总、归纳整理有关资料,反馈、报告、审议监督工作情况。主要监督方式方法如下:
(一)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开展视察调研。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采取明查暗访、走村入户等形式开展专题视察调研,运用“解剖麻雀”的办法以点带面,下足“绣花功夫”掌握实情。
(三)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一次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可以请区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经常委会审议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整改。
(四)开展专题询问。就脱贫攻坚工作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区政府及“八个一批”牵头部门进行公开询问,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效果。
(五)开设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专栏和邮箱。在区人大网站开设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专栏,建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主要任务是收集各方面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群众的信访事项,及时公布监督工作进展和反馈意见办理情况。每周进行一次信息汇总,对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并抄送区政府,对群众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转交有关方面进行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工作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从2017年至2020年,每年都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议题,紧扣工作重点,突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深化监督,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
(二)实行上下联动。对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监督活动,采取区镇(办)联动,同步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脱贫攻坚工作议题、开展脱贫攻坚视察调研时,安排区、镇人大代表参加,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三)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
(四)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深查细查,实事求是,议深议透,务求实效。视察调研注重暗访,不事先打招呼,力求了解实情。同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全面收集好相关工作资料。
(五)及时反馈情况。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挖掘总结典型,公开曝光后进。并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市人大汇报,争取上下协调一致推进工作开展。
五、2017年工作安排
(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定于11月份常委会视察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前到8月份进行,并在8月份召开的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增加脱贫攻坚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监督的重点内容。今年监督的重点是上级反馈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精准施策落实情况、精准帮扶特别是驻村干部在岗情况以及财政扶持资金到位情况。
(三)时间安排。7月中旬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监督工作安排部署;7月下旬进行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专题培训;8月上旬由全体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2个视察小组,分赴18个镇办及有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视察监督工作;8月下旬进行资料收集、归纳整理,撰写监督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第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9月下旬向市人大、区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监督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