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至27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杰带领区人大农工委、教工委、城管局干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12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
在27日下午召开的督查考核座谈会上,任杰听取了区人大农工委主任、教工委主任关于2月份督查12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任杰指出,2月份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呈现出“有行动、势头弱,有制度、落实差,有成效、标准低,有典型、不平衡”的特点,普遍存在着五方面的问题。一是保洁员上岗率差。在督查中见到保洁员开展清扫保洁、在岗在位的景象寥寥无几,清扫保洁不经常。二是“三堆三口”问题整治效果差。各镇通过近三个月人居环境整治,辖区内主要道路(包括村间道路)、河道、集镇等主要部位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集镇环境、村容村貌得到一定改善。但村口、路口、群众家门口“三堆问题”依然存在,整治标准低,效果不明显。三是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扎实。虽然各镇都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干部及保洁员网格化管理制度,但在督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包户、保洁员包段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扎实。四是宣传发动群众不充分。在督查中明显发现,各村整治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低,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当做政府的单方行为,当成是保洁员的事。五是基层医废收集处理不规范。在督查中发现一些镇中心卫生院、民办医院、诊所、村级卫生室医疗垃圾采取焚烧处理,不符合医废处理规范要求。
任杰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一要解决好认识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广大的群众的根本福祉。各级干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努力让乡村更美、生活更好。二要解决好宣传发动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任务艰巨,仅靠各级干部、保洁员的力量远远不能达到整治的效果和目的。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脱贫攻坚,统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各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整治行动方案,探索建立具有可行性的良好协议机制,实现政府与农民对等的权力和责任,避免整治行动变成政府的单方行为,避免整治行动走过程。三要解决好长效管理机制问题。各镇要统筹力量,扎扎实实落实各方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月巡查、分管领导半月巡查、镇公共事业服务站周巡查制度;落实镇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包户制度;落实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包户制度;落实保洁员包段责任区制度;落实单位和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落实区镇定期督查检查,考核评比、通报问责、表彰奖励制度,发挥督查评比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真正取得实效。四要解决好典型示范引领推动问题。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不高、质量不好、效果不明显的普遍问题,建议以镇为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治规范,采取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坚持每月高标准、高质量整治一至两个村,及时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以示范引领,逐步使各镇各村全面达到高质量的整治效果。五要解决好农村医废收集处理盲点问题。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一些基层中心卫生院、民办医院、诊所和村级卫生室存在的医疗垃圾收集处理不规范问题,尽快协调环保、城管、卫计部门研究落实农村医废统一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办法。(供稿 麻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