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2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杰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长虹,区政府办、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28日,视察调研组先后深入大荆、板桥、沙河子、等6个镇办12个点,采取现场查看、入户走访、询问了解、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3月29日上午召开座谈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区水务局局长巩建芳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发改、财政、环保、国土商州分局、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的汇报。视察组反馈了视察调研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杰在讲话中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宣传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缺失、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他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突出深入宣传国家五部委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人大将出台的商洛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机制政策、水源保护区规定、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提高农村基层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加大投入,落实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政预算和资金整合力度,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和管护资金不足问题。三是要强化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消除农村面源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水质干净卫生、安全达标。四要典型引路,建立健全建管体制。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维护上下功夫,不断创新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强化管理和维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抓点示范,引领推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最后,王长虹代表区政府做了表态发言。(供稿:麻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