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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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审议决定:
任命:
李随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柯长春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雷冰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方德军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特此通知,请予公布。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5日
区政府: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审议决定:
任命:
李随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柯长春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雷冰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方德军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特此通知,请予公布。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