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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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审议决定:

任命:

李随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柯长春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雷冰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方德军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特此通知,请予公布。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