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锋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淑霞、任杰、张宝林、闵克宁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听取并分组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商州区201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报告》、《关于调整商州区20l8年7至12月份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区政府《关于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报告》和财工委的视察调研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和法工委的视察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草案)及说明》和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关于对全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检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商州区201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调整商州区2018年7至12月份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草案)》和《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草案)》,并对区政府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要求,区政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确保我区税收占比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根据全区项目建设、当前重点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及人员增资情况,科学规范财政支出。区审计局要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存在的短板,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助力脱贫攻坚为着力点,在加强宣传、科学规划、加强监管、发挥效益上持续用力,不断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富强、美丽、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区“一府一委两院”要把握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关键环节,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明确工作职能责任,抓好决议的贯彻落实。区检察院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照公益诉讼坚持的原则、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会议期间,还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录虎,区政协副主席王永生,区法院院长林怀福,区检察院检察长雷世俊,区政府办、扶贫局、财政局、经贸局、水务局、交通局、发改局、林业局、审计局、农业局、国土商州分局、公安商州分局负责同志、区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部分镇人大主席,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