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29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郭小平 马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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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锋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淑霞、张宝林、闵克宁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集中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暂行办法(草案)》;《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决议(草案)》。会议对区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并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常委会全体委员和区“一府一委两院”要按照省市区委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安排,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要以两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国两会精神在我区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完善执行工作规程,拓宽执行工作思路。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效能,确保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重大意义,把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的一项生动实践。要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库,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口径”和“全覆盖”。要将国资数据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财政、审计等系统信息共享,提升动态监管和预警能力,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开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重点内容。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及时研究拟定办理决议的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农建环工委要统筹做好议案和决议的督办工作,组织好每月的专项检查和第四季度的视察调研,助推区委决策部署、代表议案和常委会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要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对于法院诉讼活动的支持与配合作用。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约束机制,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为实现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商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冯朝勇同志,区政协副主席杨忠厚同志,区法院院长林怀福同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会副主任龚厚本同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明元同志,区政府办、财政局、工信局、司法局、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商州分局、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和区法院执行局的负责同志,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