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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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刘湾大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刘湾丹江大桥南接商鞅大道通往刘湾办事处,向北跨越丹江后与江滨大道相交,直通朝阳路,是连接南北城区的一座重要桥梁。原桥于1990年建成,由于近几年河道取沙严重,河床下切较深,桩基外露严重,经检测后鉴定为五类危桥,拟对此桥拆除重建。该桥原建设单位为商州区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为西北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3月施工单位进往工地,2016年7月1日桥拆除结束,但因种种原因,该桥重建工作无法进行。2016年12月我局接到上级部门通知,由商洛市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该桥建设纳入丹江湿地公园规划,现建设单位为商洛市丹江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处,原设计图纸作废,拟重新设计建为景观桥,商州区交通局不再承担该桥的建设任务。我局接到通知后解除与施工单位西北建设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对于你们的建议,我局会向上级部门反映,为该桥早日建成,造福商州区人们做出应尽的努力。

联系电话:2312741

商州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