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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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水发〔2019〕189号
商州区水利局
关于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1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李粉英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商州区刘湾办事处辖区内部分村及社区居委会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刘湾街道办事处秦丹社区、元明社区、周磨社区饮水存在不便的情况,我们已经与人饮办对接,社区供水不属于农村安全饮水改造提升覆盖范围,请各社区与刘湾办事处和自来水公司对接,解决群众吃水问题。
感谢您对商州区脱贫攻坚及安全饮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914-2314300
商州区水利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