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杨百正等同志辞去区镇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10-31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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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事处选举领导小组,各镇选举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经商州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10月31日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
杨百正同志辞去区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童同志辞去夜村镇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会珍同志辞去夜村镇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向阳同志辞去沙河子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舒再霞同志辞去沙河子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亚文同志辞去金陵寺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冀红利同志辞去金陵寺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妙同志辞去黑山镇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志强同志辞去上官坊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立祥同志辞去三岔河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良辞同志去牧护关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洪涛同志辞去牧护关镇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延军同志辞去西荆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锋同志辞去西荆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喻结实同志辞去西荆镇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云良同志辞去西荆镇选举委员会委员会职务;
岳卫兵同志辞去板桥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浩运同志辞去板桥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凡各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辞去职务的,镇选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现有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指定一名同志负责选举工作。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市人大
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选举领导小组、指导小组、选委会成员 (档二)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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