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区人大常委会新闻信息发布,切实发挥好商州人大网站、商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及《商州人大》简报等新闻宣传平台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紧紧围绕全区人大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信息和新闻宣传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提高新闻宣传质量,为促进全区人大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日常管理,密切保持与区委宣传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各级媒体联系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拓宽人大宣传工作渠道。
第四条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各镇(办)人大积极参与配合,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监督工作动态、代表履职风采和理论研究文章等,强化人大信息报送工作。
第五条人大新闻宣传报道的重点内容
(一)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主线,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战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落实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人大会议的宣传。重点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议的宣传,及时反映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的情况,让人民群众了解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
(四)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情况的宣传。及时反映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各项议题和各项重大活动中提出的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宣传人大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所采取的创新举措和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宣传人大常委会服务大局,积极投身全区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宣传人大常委会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五)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宣传代表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及时反映代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代表联系群众、为民代言、奉献社会、依法履职等方面的事迹和成果,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人大代表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六)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级各部门配合支持人大工作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展示“一府一委两院”以及相关部门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落实人大审议交办意见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推进民生福祉改善。
(七)加强对镇(办)人大工作情况的宣传。及时反映各镇办人大及人大工作者履行法定职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有效做法。
第六条宣传报道区人大工作稿件的审核程序和要求
(一)商州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工作稿件审核程序:委室负责人初审→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常委会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并签发。
涉及到领导个人的稿件、照片等,须报本人同意后方可发布。
镇(办)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稿件审核程序:各镇(办)人大负责人审核→区人大人代联工委审核→常委会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主任审定并签发。
(二)商州人大微信公众平台。经审签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可同步在商州人大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在商州人大网站、商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稿件,应当填写《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交办公室,由网站管理员统一发布。
(三)商州人大简报。通过人大简报发布的信息,需严格按程序审核后交办公室整理收集,根据工作需要择期刊发,每月刊发不超过2期,每期不超过2000字。
第七条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大会秘书处的统一安排进行。
第八条切实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人大新闻宣传队伍,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一府两院”办公室、各镇(办)人大至少确定1名通讯员。通讯员应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投稿,及时反映我区人大工作。
第九条适时组织召开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评选先进新闻宣传单位和优秀通讯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区人大宣传稿件的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定期统计并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