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法院五项措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30 来源:区法院办公室 作者:杨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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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商州区法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抓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夯实纪律,采取五项措施,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商州法院及时成立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六项目标:一是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达到55%以上;二是在执行期限内,案件结案率达100%;三是在执结案件中,实际到位率达到75%以上;四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结案符合法律规定;五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申请执行人满意或基本满意,涉执行信访大幅度下降;六是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到位,涉特困群体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涉府、涉国企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终结。
二是订立制度,加强案件管理。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对《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工作审查监督规定》等制度进行完善,规范执行行为。一是实行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二是标的物的查控权与处分权分离。三是标的款设专户管理与执行人员分离,由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对新收案件,要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五是对退出程序案件,合议庭评议后报审监庭审查,认定执行实施部门穷尽执行措施,符合结案条件后方可结案。
三是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落实执行威慑措施。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反规避执行舆论氛围。深入全区各办事处、乡镇通过设立咨询点23处、悬挂横幅12条、播放音频资料和典型案例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进一步扩大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影响。二是全面落实执行威慑措施。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通过媒体2次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三是强化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职责。采取“四查”措施进行执行调查,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07人次、查询被执行人车辆信息35人次、查询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信息80余人次、查询被执行人住房登记信息86人次,进而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使案件及时得到执行。
四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作用。在这次创建活动中,要认真执行《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和《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的意见》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落实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金制度,加大对涉特困群体案件的救助力度。今年已争取司法救助金40万元,救助40案40人。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执行纪律。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端正执法理念。二是狠抓廉政建设,确保执行工作廉洁高效。三是加大对执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这些措施,商州区法院全年执行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6.4%,实际执结率达到95.3%,执结标的到位率达到85%,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71%,涉执行信访息访率达到100%,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取得了可喜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