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我区实施《组织法》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进行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1-03-15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冀杜鹃 郭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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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至9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来我区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振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牛康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和斌,区人大副主任李万智、李淑霞陪同调研。
调研组围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主要就如何防范贿选以及黑恶势力、宗族干预、操控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条件和选民资格认定,村委会成员待遇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内容展开调研。其目的是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听取意见,认真搞好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为下半年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做好准备。
3月8日下午,调研组在我区召开了商州、山阳、丹凤民政局主管领导和城关办事处、杨峪河镇、沙河子镇主要领导、主办人员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村委会工作特点和我区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月9日上午,调研组还前往商州区杨峪河镇,分别召开了下赵塬村、杨树林村、谢塬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和下赵塬村村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修订以上两个办法广泛征集了民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振开在3月8日的座谈会上就做好《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条款内容,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是要加强监督,严密组织,尽量减少工作中的漏洞,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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