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薛引娥率队来我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代表叶瑜、团省委副书记单舒平等参加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娥及区上领导牛康季、井万民、王昕陪同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区检察院、杨斜初级中学、城关小学和迎宾路社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座谈等方式,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书面审阅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多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紧紧围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条主线,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增强服务效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持续加强和改进。一是抓组织基础,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队伍建设;二是抓学习宣传,着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三是抓防范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四是抓源头预防,竭力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五是抓重点帮扶,认真做好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六是抓活动开展,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形成了“侦、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2013年被团省委和省妇联联合表彰为“全省妇女儿童优秀维权示范岗”。杨斜初级中学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工作扎实细致、成效明显,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城关小学狠抓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和教师、少先队、班级等方面的作用,精心塑造“活动育人”、“行为育人”、“过程育人”、“环境育人”的独特魅力,形成了“党政工队齐抓共管,教防治帮多管齐下”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这次执法检查活动是省人大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我省重点检查西安市和商洛市及各2个区县,在商洛安排检查我区和洛南县。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家庭、学校、社会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