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之手伸向“虚拟世界” |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6日 来源:法制日报 |
从两年前北京海淀工商部门查处一起在“淘宝网”销售假冒数十种奢侈品牌的“网络打假第一案”,到不久前阿里巴巴以CEO、COO双双辞职的方式挽救其因数千中国供应商诈骗造成的“信任危机”,针对虚拟网络世界的打假行动愈来愈深入。
截至2010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57亿,是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而互联网的日益勃兴在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侵权、网络诈骗等一系列问题,“网络侵权”现象甚至已经威胁到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据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达到1.61亿,同比增长41.6%,全年网络市场交易5231亿元。而来自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近日发表的公告称,仅去年一年中心就接到公众举报信息391111件次,其中有关网络诈骗类举报占23.8%。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业内人士呼吁,网络上的“假冒伪劣”现象在当前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任其发展不仅对1亿多的网络消费者的利益构成威胁,更有损互联网的声誉。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日前公布一份涉足销售假冒和盗版产品网站的“黑名单”,我国的淘宝网等网站和实体市场就位列其中。 据悉,注册用户已达3.7亿的淘宝网曾在去年斥巨资打假,一年内直接删除侵权商品571万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也承认,淘宝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做出巨大努力,但似乎并不满意目前的结果。 3月14日,淘宝网宣布,将联合LV、GUCCI、苹果、施华洛世奇等89家国际品牌厂商举行网络维权行动,并组织了专门的打假团队。 虚拟世界里的制假、售假等欺诈行为已经引起中国高层的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网络打假”进入政府工作报告的视野,彰显了中国打击网络侵权的决心。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1年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态”,同时强调“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 我国自2006年就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去年7月,我国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鱼行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侵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由民间自发成立的“网络打假团”也如火如荼地发展,一时间在网络上形成了“全民打假”的热潮。 据我国首个网络打假团“反庐舍联盟”负责人黄相如介绍,这个由20多家互联网企业自发组成的团队成立于两年前,从今年1月份开始真正打假,目前已经接到了7000多个投诉,涉及400多个品牌。 曾在法院工作多年的陈宝龙律师表示,若想从根本上治理网络上的售假行为,加强监管是最重要的,关键是有关各方不要“互相扯皮”,形成打击合力。 陈宝龙说:“比如对淘宝网等,相关方面应该对注册的网络业主进行摸底,并建立档案,加强登记审查,对其售出商品的质量严格把关。对公安机关来说,在平时的监管工作中就要注意搜集网络上的‘假冒伪劣’现象证据,即时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即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讲,通过网络进行销售产品的行为属于买卖合同,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接受采访的多位法律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在立法或相关的司法解释上对网络售假行为的界定及量刑方面尚不完善,亟待进行研究,同时应加快电子商务立法的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关网络诈骗的统计中,“虚假维权、投诉网站”也在被举报之列,且数量有所增加。“打假者也是假的”的网络怪现象让消费者很困惑。 “以前我也通过维权网站投诉过,但现在投诉的这家维权网站都被投诉了,真不知道该信谁的。”已经有三年网购经验的马裕坤说。 此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由于维权网站存在门槛过低及多次注册等问题,不乏网站靠挂一些企业,通过反复转载同一条投诉内容以及反复删帖的方式,进行收费,“主要还是维权网站的赢利点太少造成的”。 “如果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抵抗住低价、名牌的诱惑,树立足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即使在虚拟世界中,假的东西也会因没有出路而无处遁形。”陈宝龙对记者说。 (李云路 李克瑶 范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