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作出决议助推环卫整治

发布时间:2014-06-18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李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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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上下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关键时刻,6月17日,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决议》,为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治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注入了“助推剂。

决议的出台缘起一份代表议案。在3 月份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启民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议案》。该议案分析了农村环境卫生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整治工作的初步意见,最终被确定为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唯一议案。

在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办理代表议案的过程中,4月中旬,区委区政府“两办”印发了《商州区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就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目标任务、治理办法、阶段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区委区政府部署了“城乡清洁工程”,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除了区域范围有所不同,两者在本质和内涵上非常接近、高度契合,实际上是一回事情。为了认真审议办理好代表议案,同时又能够推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更好落实,决定把代表议案中提到的“农村”扩大到“城乡”,将环境卫生整治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合到一起。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便于全区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二是有利于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三是更加符合城乡一体建设整洁、美丽商州的民意民愿,也更加符合代表提出议案的初衷。

决议共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整治效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环卫设施;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决议落实。决议的主要内容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实施方案的基本精神,做到了目标同向、步调一致,有利于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决议指出,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商州的文明程度和对外形象,整治好城乡环境卫生已成为全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期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我区继“创卫”之后又一轮全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于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商州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议要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办理落实代表议案与推进区委政府决策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保证本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全区上下要不断深化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组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检查评比力度等措施,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打一场环境卫生歼灭战,彻底消除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共同建设环境优美、幸福宜居的新商州。

决议作出后,区人大常委会及各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联络组将通过专项检查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本决议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