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任命60名“无袍法官”
发布时间:2014-11-13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郭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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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11月1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依法任命了60名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通过选任社会普通公民参加案件审理,以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商州区人民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条件,通过发布公告、报名、推荐、政审、考察,经商洛市人民法院审核同意,确定了正式候选人,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提请的拟任人民陪审员,由法制工委和人事代表工委对拟任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推荐产生程序、人员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无计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人民陪审员的人事任命议案。
据悉,区人大这次任命的60名人民陪审员中,有5名是2009年任命到期重新任命的,55名为新增任命;有人大代表11人,政协委员2人,干部职工16人,优秀人民调解员31人。他们政治素质高,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强,必将缓解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必将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还必将为推进商州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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