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京沪高铁建设项目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在长达2个月的跟踪审计中,审计署查出个别施工单位及个人转移挪用公款和建设资金1.87亿元及其他相关问题。
1.87亿元巨额资金的转移挪用,让人心痛。然而,在审计署跟踪审计之下,相关参建单位已采取了整改措施,又让公众稍感释怀。
从2009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就实施了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这种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介入、同步跟踪的审计方式,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敦促纠正,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生米做成熟饭”的情况,有效提高国家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的“免疫功能”。
实践也证明,跟踪审计行之有效,值得期待。不过,在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还只是一个必要的前奏、成功的序曲。接下来的,应该是严厉迅速的问责,问责跟得上,则可以放大跟踪审计的积极作用;问责跟不上,则可能会陷入“屡审屡犯”的尴尬。
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巨大,社会影响深远,公众对其中的资金使用安全高度关注。也因此,对待审计中出现的诸多违规违法行为,绝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人主动“整改”上。退一步讲,京沪高铁项目建设的相关各方,怎么可能不了解基本的资金使用规范以及招投标、监理、环评的相关规定?既然明知故犯,那就不能只是采取和风细雨的劝善式“整改”,还应该辅以震慑性的严厉问责。
从审计署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中得知,尽管京沪高铁项目的整改措施比较积极,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待解。其中,招投标不合规和虚假发票入账问题在2009年、2010年两年审计中均有发现。2009年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2010年的跟踪审计中再度出现,是否和整改不彻底、问责力度不够有关?
对于刚刚披露的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署已经表示,已将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那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问责情况,应该是跟踪审计之后的必然路径。如果审计出的问题,只要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主动“整改”就过关,不被及时对外通报、不受到严肃问责,那屡审屡犯的现象就很难杜绝。
审计署今年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将重点检查去年发现的那些问题的整改情况,这种持续地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是一种有力的监督。但审计毕竟只是“发现问题”的一种手段,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对违法违纪者的问责、相应的制度完善等,都必不可少。
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是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审计的一个尝试。已经连续两年的跟踪审计,在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公示等方面,还有待给力。从审计发现问题,到对责任人的问责,再到相应制度的完善,只有建立这样一个成熟的监督流程,才能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