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大六项制度密切镇办人大联系

发布时间:2015-04-30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张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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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近期,商州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健全指导镇办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密切与镇办人大的联系。一是坚持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都要邀请23名镇人大主席、所有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让他们充分了解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并要求他们审议发言,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时了解镇办人大对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同时使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通过镇人大主席和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贯彻到人大代表和群众之中,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知情知政。二是坚持重要工作相互通报制度。以不定期召开全区镇办人大工作会议、研讨会、人大联席会议等形式为载体,对重要事项相互通报,主动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了解和掌握基层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镇办人大工作典型经验。三是建立“两联系一包抓”镇办人大工作制度。要求区委、人大和“一府两院”的领导同志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每人至少联系5名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每人联系10名群众,形成全区上下联动的人大工作新常态。四是建立代表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出台了《镇办人大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以 “三学三做三带头”主题活动为载体,各级代表的监督促进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五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镇办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会议、人员培训、法规宣传和代表活动等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制度,确保代表活动顺利开展,制定了镇(办)代表活动经费和人大年度工作经费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六是推行重要活动区、镇人大联动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在安排或组织有关重大活动时,动员镇办人大积极参与,如在开展会前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时,都要邀请辖区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及代表参加,实行区、镇两级人大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