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高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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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高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商区人发[2015]26号
各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工委
经商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124日审议决定:
任命:
卫高智同志为区人大机关事务所所长;
李庆俊同志为区人大农业农村环保与城建工委副主任;
王志超同志为区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
杨爱文同志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李延红同志为刘湾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武英娥同志为陈塬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李昌盛同志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雷永杰同志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组长职务;
李延红同志刘湾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组长职务;
武英娥同志陈塬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组长职务。
特此通知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24

送:区委,市人大
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人武部政工科,区人大主任、各副主任、各委员、机关各委(室)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1124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