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州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1-02-12 来源:本网  作者:王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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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结实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内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意义重大。在构建和谐商州实现商州经济突破发展中,笔者就如何更进一步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到板桥供销社、大荆供销社、黑龙口供销社、黑山供销社及其15个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进行了一些调查和思考,希望对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能有所借鉴。
一、商州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商州区供销社在商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把供销社真正办成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以提高农副产品规范化、区域化、专业化和农民组织化为主线,拓宽服务领域,紧紧围绕“产业富区”发展战略,发挥资源优势,把“一村一品”、“一乡一企”与兴办专业合作社有机结合起来,开发农副土特产品加工,提升农副产品档次,打造商州农副产品品牌,使全区农村合作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服务功能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主要呈现出四个方面特点:
(一)“新网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商州区供销社以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五大网络为支撑,全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在促进城乡商品流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在巩固中发展。全区农资终端网点新增50个,建设规范性农资连锁店30个,2009年销售各类化肥2.6万吨、各类农药5万公斤、农膜40吨,农资供应占到了全区市场总销售的72%以上。二是连接城乡的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有了长足发展。截止2009年底,共建成双向物流配送中心一个,“新网工程”连锁配送农家店62个,其中乡级直营店3个,村级店59个,养殖专业社1个,商州柿饼购销合作社1个,年销售收入达到1200万元。三是积极发挥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作用。购销核桃、木耳、香菇、五谷杂粮、柿饼、山野菜、花椒、地软等种类,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多万元。产品远销西安、上海、江苏、浙江、海南等地,极大地解决了农民卖难问题。四是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日益规范。商州区供销社对宏泰公司的库区、储存、经营等基础设施坚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全区经营网点检查的力度,打击非法经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共累计发展特约直销店25个,辐射零售网点450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配送网络体系,年完成销售额700多万元。五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得到有力整合。2009年6月,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紧抓创卫机遇,并按照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州区再生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商政办函(2006)125号)的要求,在王巷村原商州区燃料公司院内建立再生资源交易中心,目前该项目正在紧张施工之中。该中心建成后,可容纳再生资源回收商家20多户,年收购废旧物资5.68万吨,销售额9000万元,销售收入1350万元,可将城区及周边所有集体、个体收购摊点统一纳入市场集中经营,规范管理,彻底改变全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无证经营和店外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生活的局面,并将对规范废旧品回收行业,创建卫生城市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农村专业合作社初具规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商州区供销社积极加强对全系统专业社的规范整顿,统一挂牌、统一标识,进一步完善专业社的各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区供销系统总计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21个,新增专业协会1个,规范化建设专业社5个,入社农户26500户,社员股金138万元。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使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入社农民实现收入1800万元,带动农户42000户,加工、销售农产品3000万元,带动农户36000户。总计培训农副产品经纪人100人,目前,企业有5个专业合作社入选了全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如黑龙口供销社把镇上的豆制品作坊集合起来,建厂房集中经营,并注册了“丹源”品牌豆制品专业合作社,集中生产,集中销售,不仅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经济效益。
(三)内部改革创新显露生机
2007年商州区供销社被陕西省供销社确定为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县(区)。近年来,商州区供销社对区社机关、社属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大胆改革。一是区社机关建立和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为企业的稳健发展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基础。健全了制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加强了资产的营运管理,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益,增加了企业收入。积极吸收了新人入社,对部分基层供销社的主任职位在系统内进行了公开招聘,提高了基层供销社管理层的综合素质。推行了社务公开、民主监督等措施,加强了对社有资产的审计与考核,进一步理顺了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二是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排队,因社施策,整体推进”的方针,将7个社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全部改制成了股份制企业和资产管理型企业,使改制后的企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更加科学。三是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加强民主管理,积极扩大社员入股,不断创新社员参与管理的形式和方式,全系统共规范化建设基层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1个。四是不少基层社在体制上、经营上和服务上不断创新。黑山、板桥、大荆、黑龙口等社一方面利用社有资产,或承包租赁、或合伙开发,不仅盘活了社有资产,也安置了部分职工,并妥善地解决了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养老统筹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开办直销店、便民连锁店、工业品超市、农资店等,切实抓好了农资、良种、农机具、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的经营工作。同时,还切实做好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工作,帮助农民开拓市场。板桥供销社于2008年正式组建了蚕桑专业合作社,2009年开始经营,年获利4万多元。大荆、黑龙口供销社长年将农资、农地膜送到田间地头,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经过几年来的改革和发展,供销系统已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已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商州区供销社也多次受到省、市、区表彰和奖励。去年,先后获得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先进县区称号、全市供销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和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商州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优良单位。
(四)信访稳控措施得力
商州区供销社经过改制后,所辖7个社属公司,11个基层社,21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90人,其中退休318人,区社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8人。系统负担重,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部分职工遗属不能进入城镇、农村低保行列,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致使许多职工遗属生活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严重。对此,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面对上访户能够“一杯清茶,一声问候,一张笑脸”,对远路来的群众不但热情接待,妥善安排吃饭和住宿。每逢春节,供销社领导都要深入困难户家中进行慰问。这些人性化做法,使许多上访来的职工感到了供销社这个集体的温暖,准备缠访继续上访的多数也都息诉罢访。“把矛盾和纠纷停留在社内部,绝不给区委和区政府添乱”,区供销社领导一班人在信访稳控方面,作风实,效果好,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商州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商州区供销系统在“新网工程”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经营管理和转变机制创新改革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先后受到了省、市供销部门的好评,成绩应给予肯定。但由于供销系统队伍庞大,人员多,虽经多次改革,目前还面临着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供销社在为农服务方面,功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新网工程”龙头企业少,竞争力不强,连锁网点建设档次不高,连锁配送率低,缺少资金扶持。三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规模小,组织能力差,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低,带动辐射能力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四是社有企业规模偏小、效益不高。五是部分基层社创新意识不强,仍存在着“端着金饭碗要饭”的现象。六是历史性债务沉重,政策性亏损严重。截止目前,全供销系统在中、省、市有政策性财务挂帐763万元,银行贷款1352万元。这些历史包袱对有效开发利用资产带来一定难度。七是供销系统内部负担沉重。全系统18个下属企业,拖欠遗属补助150人,按1998年旧标准和2008年新标准,目前共需175万元,不少职工遗属生活困难,供销系统内社会稳控工作压力较大。
三、促进和加快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的对策:
1、全区供销工作要以国务院(2009)40号文件统领供销合作社工作大局,特别是要结合全区供销工作实际,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在谋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壮大自身实力上要狠下功夫。要积极整合基层社现有资源,通过开放办社、合伙经营、共同开发、租赁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促进供销合作社突破发展。
2、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服务功能齐全、产业多元化等链条,不断拓宽农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全区农产品品牌研发、注册和认证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在创农业品牌上年年有新的突破,以增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3、切实抓好“新网工程”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使其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助农增收。
4、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2009)40号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参与“新网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供销部门要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向相关业务部门通报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支持与配合。建议商州区政府对全区农产品品牌的研发、注册和认证工作,对“新网”工程建设以及乡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所需资金上适当予以扶持,并对大荆供销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造,在项目前期费用上予以重视和支持。同时,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好供销系统遗属补助拖欠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工商局和公安局在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花炮上要加大力度。总之,通过政府的重视,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使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提高,从而为商州的和谐稳定和突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