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人大第一次常委会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2-28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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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7日)
牛 康 季
各位委员、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向李淑霞等七位新任命的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你们牢记宗旨,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履职尽责。会后,请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本次会议任命人员及时拟发文件和任命书。
今天,是我们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也是我们了解和研究区级人大常委会职能和作用的第一次会议。历年来,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亲民务实”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决定权,完善任免权,强化监督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委、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是分不开的,与区政府、区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更与大家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
  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就我个人感觉和上一届的工作实践来说,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勤率较低,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不高;二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尚未到位,程序性的监督多,实质性的监督少,人事任免还需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任后监督的力度还不够不大;三是“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落实还不够,法定监督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四是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还不够,人大自身建设与其所承担的任务还很不适应等等。这些问题及差距,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的、主要的形式。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对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些要求,既是我区人大常委会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又为实现人大工作的新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为了更有效的发挥常委会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借这次会议的机会,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常委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要提高对常委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她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人大常委会是工作机关,她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代表机关,她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因此,当委员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责任和信赖。常委会组成人员权力行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执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益能否得到体现。
 其次,要提高对常委会会议的认识,增强参加常委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和途径。出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议案、报告,是法律规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讲,它体现的是组成人员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对人民赋予权力的珍视。会议议题都是关系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大事,关系到人大制度的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各个方面。因此,本单位的工作属自主安排的,要服从常委会。这是小局服从大局。你单位、部门的事再大,也大不过常委会会议。如果属领导不安排的,事先向常委会报告。不来开会,谈不上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失职。
再次,要提高对常委会审议质量的认识,增强审议发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审议是一种政治行为,是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上为民代言,是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实行民主、法律监督的一种载体。必须实话实说,既讲成绩,更要有的放失地把存在的问题点出来,还要以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二、完善制度,促进和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行使得好不好,水平高不高,都要通过审议质量的高低来体现。开会时人都到齐了,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对受任人员的供职、述职报告的审议发言少,审议质量低,那常委会就开成了哑巴会、冷场会,不能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会。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所有与会的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各工委组成人员、代表,都要做到名副其实,不能当有名无实的挂名成员、名誉成员。人人努力尽职尽责,把常委会建成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
  第二,组成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常委会会议,这是履行职务的最基本的要求。按照宪法的规定,常委会每两个月必须召开一次,而且每次都是提前预告、通知。因此,除了两种情况以外,都不应该请假、缺席。一是与上级组织安排的会议发生冲突。二是本人重病或家里发生了特别重要的事情确实离不开。但会前必须向常委会请假,不请假的,一律视为旷职。
  第三,常委会上要积极审议发言。召开一次常委会,实际上是参加一次全区人民群众、全区人大代表对我们组成人员的考试。这是考我们是否代表他们的意愿、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是否尽职尽责、态度好不好、水平高不高、效果实不实。
  要坚决克服因不熟悉情况,怕说不周全,不愿发言;怕说了白说,不想发言;怕得罪人,不敢发言以及因调查研究少,有的甚至不搞会前调查,审议发言时不能一针见血,点到发言时,也只是泛泛而谈的现象。
建立健全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制度,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使好审议权利的程序保障。今年一年时间,区人大常委会将逐步健全和完善以下制度:
  1、年初确定审议议题的制度。每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时间安排上要做到早,内容确定上要做到民主,并且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2、审议议题预告制度。至少在一周前,将开会的时间、议题告知参会人员,使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能早准备、早调研,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
  3、逐步建立代表列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保证每一位人大代表在一届内至少能参加一次常委会会议或闭会期间的集中视察或者调研活动。
4、会前调研、视察制度。会前必须要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掌握实情,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参加审议时才会心中有数,讲得准确,讲得到位,讲到点子上。
  5、报告初审制度。常委会会前,区人大各工委要对相关议题的报告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提高报告质量。
  6、跟踪监督制度。各项工作仅仅满足于完成,还远远不够。不仅要完成,而且要真正取得实效。搞工作没有实效就是走过场。我们要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加大督办力度。要把坚持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制度》作为提高监督水平的抓手抓实抓好,一抓到底,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7、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制度。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表现在建立和完善《联系代表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上。
  8、列席人员制度。区人民政府区长一年必须列席一次常委会,如遇有事可以委派一名副区长参加。政府办公室主任也应逢会必到,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派一名副主任参加。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人大联络组长、相关议题所涉及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列席。
  9、会议纪律制度。我们常委会会议的会风整体上是好的,但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少数组成人员履行职责不够充分。这与法律赋予组成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不相称。因此,我们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要严格地、自觉地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守则,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于会前向常委会书面请假。开会时,要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频繁、长时间离席,每次常委会至少要发言一次。我们人大常委会的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集中精力开好会议,积极发言。对确因本职工作太忙或其它原因,经常不能参加常委会会议的委员,可建议其辞去一头的职务。只要我们每一个人能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促进形成良好的会纪会风,确保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10、机关服务制度。每次开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服务工作。会前材料的编印和分发,会中的茶水供应,会后及时编印《会议纪要》分发等要落实到人,形成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代委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年要把代表、人大主席、人大组长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组织起来培训一次,以提高人大工作者的素质。
三、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建设
首先,搞好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议政能力
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能否得到认真履行,主要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而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又是通过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出来的。每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源于工作实践的积累,而另一方面就要依靠学习来不断提高。因此,要求在座的各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尽快胜任角色。三月份,我们要对各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组织培训和学习,除此之外,大家要多挤时间进行自学。除要学好十七大精神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外,还要重点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业务实践,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
本届常委会新当选的27名组成人员中,15名同志是新当选的,12名是上届的老同志。过去大家或从事行政、或从事企业、或从事专业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是各方面的专家,这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十分有利。但人大常委会工作法律政策性强、程序性强,要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大家仅靠原有的经验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希望大家通过系统学习,加强对人大地位、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认识,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一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有的作用。
其次,树立主人翁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是一个领导集体,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权力。《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须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在人大常委会内,每个组成人员的权力是平等的,这是有别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根本特点。所以,人大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体作用的发挥。也就是说,只有每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发挥了作用,人大常委会的整体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各位组成人员要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紧紧围绕区级人大常委会的十四项职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此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求大家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按照《商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的要求,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系,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安排好本职工作,着正装参会,做到本职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工作两不误。
二是要求大家要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以便深入了解政情、实情,进而推动和改进“一府两院”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和人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是要求大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积极发言,为此,要经常与代表和选民保持联系,了解他们所想所求,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要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提前做好调查研究,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作好准备,以提高发言水平和质量;要发挥委员的专业特长,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对口专业的委员要主动带头发言。
再次,村正气、讲团结,突出人大常委会班子的集体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是一个集体负责的工作班子,集体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因此,在我们人大常委会班子内,要讲求团结,严守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
我们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上与区委和人大党组保持一致,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守纪律。会上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不瞻前顾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会后要严守纪律,不传小话、不开小会、注意保密,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通过大家的努力,把区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代表和选民,团结奋进,依法行使职权的领导集体。
同志们,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中央提出的宏伟目标。而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当的时间,需要立法监督部门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区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地方权力机关,我们在座的各位作为区人大常委会这个领导集体中的一员,肩负着区委的信任与重托,肩负着全区223名人大代表的信任与重托,肩负着全区55万选民的信任与重托,在逐步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中,应该感受到责任的重大。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中心,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责;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必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必须不断提高人大自身素质,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我相信,只要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工作者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就能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