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斌虎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浏览字号:小中大 打印

关于接受李斌虎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的请求的决定

商区人发〔2017〕12号

各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工委:

经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审议决定:

接受李斌虎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7日

送:区委,市人大

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人武部政工科,区人大主任、各副主任、各委员、机关各委(室) 档(二)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