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刘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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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霞、任 杰、张宝林、闵克宁出席会议,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专职委员、纪检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人大系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暨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安排意见、关于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检查情况、关于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和区十八届二次人代会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2018年1月中旬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月上旬召开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同意按照市人大统一要求落实区代表每人每年2000元、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活动经费。

会议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和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的具体部署,是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区人大作为实施改革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人大的统一安排部署,把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机关上下一定要倾注主要精力,倒排时间任务,确保2月10日前圆满完成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和副主任、委员任命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区政府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和规划迅速有力,初步取得成效。但是在普法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力度不大、实效性不明显、联动运行机制不完善、督促检查不经常等突出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灵活宣传形式,突出工作实效,确保2018年“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取得好的成绩,努力为“四个商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区十八届二次人代会是在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实现商州“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筹备方案和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区十八届二次人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要求,常委会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区委和区人大党组统一安排,持续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常委会领导、机关各委室和全体机关干部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读懂弄透“十九大”精神实质,尤其要重点学习领会“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思想,全面运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推动自身工作。机关党员要深入学习《党章》,自觉适应新时代党员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紧跟时代步伐,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努力争做合格党员。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脱贫攻坚迎接省检国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等具体事项。(区人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