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三措施”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7-12-25 来源:区统计局  作者:何永莉
浏览字号: 打印

为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制意识,商州区统计局采取三项措施贯彻执行《统计法实施条例》。

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将《统计法实施条例》列入学习计划,组织职工逐条逐句学习《条例》原文,全面领会《条例》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新方向将学习《条例》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融会贯通、全面掌握,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二是多渠道宣传,确保《条例》人人尽懂。充分利用多媒体加强《条例》的宣传,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行宣传,并结合业务工作向调查对象讲解《条例》内容,增强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条例》的宣传讲解,提升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将《条例》的宣传讲解作为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得《条例》和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相互融会贯通。

三是严格遵守《条例》,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切实按照《条例》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职权,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做到对数据从采集、审核、上报的全流程监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依法进行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对调查对象的资料严格保密,坚决不对外公布未经反馈定案的数据,从源头和出口双重把关数据质量。(何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