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克星老百姓的救星”

发布时间:2018-07-26 来源:商州区法院  作者:王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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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上午,当事人王海浪向区法院赠老赖的克星、老百姓的救星锦旗一面

20177月12日王海浪与林波因购买核桃拖欠货款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林波承诺于2018年2月8日前一次性清偿王海浪货款13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林波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无奈,原告王海浪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林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久传不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致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久久到不到实现。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3日,区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波实施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林波看到法院“动真格”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将13000元欠款交到办案法官手中。

近年来,商州区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强化领导,多效并举,重拳出击,用足强制手段,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零容忍”,切实提高执行威慑力,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商州区法院执行局 王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