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卫发〔2019〕139号
商州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商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田会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村卫生室医疗器械配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业务用房建设、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全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工作井然有序、整体形象良好,患者就诊环境得到很大改观,人民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近年来,我局为五室分设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了高压消毒锅、体重秤、检查床、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设施设备,还为全区161个贫困村配备了化验一体机,结合村医实际,基本能满足村卫生室常规疾病诊断治疗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能开展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按照您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加强村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村医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村医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乡村医生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和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上级医师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村常见病急诊急救知识,农村常见病诊治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知识。并积极开展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扶村卫生室活动,深入村卫生室实地指导业务,推动农村卫生工作整体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2388628
商州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