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科教体发〔2019〕125号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14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张秀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主管校车安全的副局长和职教股、稳安办专门落实此项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校车整顿领导机构
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商州交警大队、区安监局、区教体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州区校车整治领导小组,区教体局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加强了校车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开展车辆建档和司乘人员培训
对辖区所有校车分别向教体局、交警大队进行登记建档,建档内容为办学许可证或批文、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商业险手续、驾驶员安全承诺书,幼儿园,中小学安全承诺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等。对各幼儿园对校车司机和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进行专项培训。在区电视台插播校车安全公益广告。
三、抓好校车安全常规管理
由交警大队对辖区正在使用的校车进行集中检验,对驾驶资格进行审核,出示检验结论。对正在使用的校车是否超员超速、司乘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进行专项检查。公安局、科教体局、商州交警大队,负责区直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的核查,各镇办党委、政府牵头组织辖区中队和中心校负责本辖区幼儿园的校车检查,并分别向科教体局、商州交警大队上报检查情况和结果。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电举报。
四、完善校车监控设备
政府拨付专款给全区所有校车安装了GPS监控设备,区科教体局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对幼儿园校车加装GPS系统实施全方位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对违犯校车安全行为严肃处理
对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校车一律停用,注销牌照。对不符合驾驶校车资质的驾驶人辞退更换,对不适宜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工作进行调整。发现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幼儿,区交警队没收司机驾照,封存车辆,教育部门通报批评或取消办园资格。
六、严把校车准入关
根据新颁布的《国务院校车安全条例》规定幼儿园原则提倡“就近入园、家长接送、不使用校车”,个别幼儿园确需要使用校车,要写出申请逐级向镇办中心校、镇办政府、所辖公路巡警中队、区科教体局区、交警大队、区运管局、区综治办、区政府办公室申请购买国家标准校车。
联系电话:2313372
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