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1-12-14 来源:区法院办公室  作者: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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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发布督促执行令,在商洛电视台将商洛市商州农药厂等3家单位及9名自然人长期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及所负义务予以曝光,限其在10日内依法履行义务,逾期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商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的又一强有力措施。

为了推进本次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商州区人民法院在认真梳理研究的基础上,从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入手,针对各种“老赖”行为,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力求达到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的。

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部分被执行人慑于舆论压力主动自觉履行义务,活动初见成效。如被执行人陕西尚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将拖欠的案款17万元交给法院,致使长达数月的案件得以执行终结。

商州区人民法院将乘胜追击,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反规避执行”活动,扩大影响力度。在前移调查节点、拓宽调查广度、悬赏举报和授权调查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力求建立长效机制。对规避者采取公开曝光、在征信系统记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执行联动威慑、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采取执行威慑措施的力度,以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到位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