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代表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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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振发〔20218

商州区乡村振兴

于区人大代表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张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农村现有公益岗位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2021年第11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公益岗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公益岗的基本状况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及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数据显示,在脱贫攻坚期间,我区共开发各类保洁员、护林员、水管员、临时疫情防控、搬迁点等各类公益性岗位7131个,有1.32万名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实现稳定就业。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区公益岗位实行分条块的管理模式,比如护林员公益岗由区林业局负责管理,移民搬迁小区公益岗由区农房局负责管理,保洁员公益岗由区城管局负责管理,水管员公益岗由区水利局负责管理,光伏公益岗由区城投公司负责管理等。管理上比较松散,有的单位制订了公益岗位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如区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选聘、续聘、培训工作的通知》。有些单位没有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只是按月给公益岗位人员发放了工资。

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金额也不相同,护林员、保洁员、搬迁点公益岗每月500元,光伏公益岗每季度补助650元。而且光伏公益岗位多是农村留守人员,多是半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因年龄偏大或无劳动能力、残疾、疾病等原因不能外出务工人员,在农村每月500元又无法保障全家生活足够的收入,因而整合农村公益岗位,通过整合、开发公益岗职责、职能,顺势而为,拓展适合当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时期的公益岗位,通过考核奖励激励等办法提高公益岗人员的待遇。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的公益性岗位还存在工资待遇低、人员履职不到位、各开发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在各级考核督查时还有顶岗、重岗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区先后印发了《商州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聘用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规范化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在保持现有公益岗位的情况下,积极开发各类公益岗位,在持续壮大公益岗位人员队伍基础上,提高公益岗人员工资,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过渡时期,公益岗各项政策的落实。

1、严格管理。公益岗的管理工作实行“区建、镇聘、村管”的管理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公益岗的管理监督主体。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由镇村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加大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公益岗位工作的管理。

2、工资发放。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由各镇办根据考核结果统一发放,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个部分,后期我们将逐步提高奖励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占比,对于平时工作成绩突出,考核中表现优异的加大奖励,实行“以劳取酬、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促进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3、加强培训。继续加强对公益岗就业人员的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4、加强宣传。加强乡村振兴期间公益岗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以上汇报妥否,请指正!

承办单位:商州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