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的复函
中共商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商州区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21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韩学纠代表: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农村综合执法部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为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的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的难题。建议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将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持续向基层放权赋能。
依据机构编制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镇(街道)执法机构现状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商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字﹝2024﹞43号)精神,经2024年区委编委会第1次会议研究,我办于2024年5月14日,重新发文调整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有关事项,已在各镇(街道)内设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如下:
1.按照“4办2站1中心1队”的模式,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内设机构具体设置为: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对个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进行了明确。
2.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街道)执法机构,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赋权工作情况
一是接到省委编办文件后,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及时对接区司法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精神,对区级各涉及执法部门及18个镇街道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部门及镇街道按照省上下放77项指导目录进行自查,并将各部门及镇办自查结果进行了汇总;二是召开了协调推进会。6月24日,借市上督查指导之机,召集区级部分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召开了协调推进会议,对拟下放承接执法事项进行了讨论,初步拟定下放具体事宜;三是按照会议讨论拟定事项,由区司法局根据协调推进会确定的要求,整理区直部门及镇办的意见建议,组织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拟定第一批下放事项,目前正在实施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委编办将配合区司法局,针对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等问题,将继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理顺关系,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持续做好此项工作。一是根据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做好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配合组织人社部门,继续充实基层执法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佳,电话0914--2361101)
中共商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