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法院强化“六项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1 来源:区法院办公室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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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维护商州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贯彻“以人为本”的刑事司法理念。对青少年犯罪,实行庭前走访、庭审帮教、庭后回访制度,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并实行圆桌审判,在判决书后增加体现关爱和希望内容的“法官寄语”,增强了判决书的说理和亲和力,促进了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二、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职能,落实了法院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了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领导、包干负责的“四定一包”机制,并实行信访干部包案制度,院长接待日和带案下访、巡回下访等制度。
三、建立“法官包镇”制度。“法官包镇”制度以辖区内23个镇办为单位,每两名法官负责1个镇办。每名包镇法官积极与镇办联系,协调好关系,争取镇办的大力配合;走访所包镇办辖区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所包镇办、村、组,走访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公开联系电话,发放诉讼服务指南、法官便民联系卡,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帮助,指导民事调解组织,协助村级调解组织就地调处纠纷。进一步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法庭和巡回办案等做法,并设立了28个驻村调解工作室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
四、立足商州社会大局,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需求和矛盾纠纷特点,成立由主管副院长负责的相关调研组,分别就计划生育、城市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肇事多发、为企业服务等诸多领域进行调研,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形成调研成果,呈送区委区政府及机关部门,为正确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五、紧紧把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点,制作司法建议。将司法建议定位于“服务”,发送司法建议时,将自己作为服务者,而非管理者,注意建议的中肯合理,避免建议吹毛求疵,考虑被建议单位的立场和感受,注意建议的语言艺术等,从而以真心诚意的服务,获得被建议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收到良好的“防”胜于“治”的社会效果。
六、积极回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大力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资源,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联系,不断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解决纠纷新机制,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商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商州区交警大队设立调解工作室,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固定和临时巡回审判点,最大限度方便老百姓打官司,实现案件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法院审理执行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