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法院案例获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殊荣

发布时间:2012-03-27 来源:区法院办公室  作者:李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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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日,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评选结果揭晓,商州区法院报送的黄浩翔、赵伟等刑事附带民事抢劫案调解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陕西省法院系统仅此一例获此殊荣。

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社会职能,商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下大力气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规律,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尝试多元化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艺术引入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积极服务平安幸福商州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全程调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全员重视调解工作,深刻认识调解的重要意义和优势,并将调解意识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按照"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推行诉前调解、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判前调解,判后调解,执行前调解,执行中调解等全程调解方式,调解过程中注重积累和总结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方法,因案而异,采取不同方式积极组织调解,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力争成功调解并督促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终极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近几年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保持在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率平均保持在97%以上。

建立三调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解模式。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实际,延伸职能作用,多方协调,积极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逐步形成了以民事调解为主,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为辅的大调解体系,为辖区内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司法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衔接。

建设专业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工作效率。该院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商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商州区交警大队设立调解工作室,在基层法庭辖区设立了42个调解工作室,指导村级调解工作316次,诉前调解案件213件,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社会调解机制,全力促成案件调解。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激化程度,洞察当事人的心理,找准症结所在,了解当事人的社会关系,邀请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调解,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消除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感,还充分注重发挥当事人亲朋好友、基层组织相关领导的亲和、劝导、说服、教育作用,必要时邀请对当事人心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亲友或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公道正派、法制意识较强的人士,与调解人员一道进行调解工作,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以点带面效果。